关于张玉环的后续赔偿问题,律师介绍,张玉环属于原判决刑罚已经执行但再审改判无罪的情形,公开报道显示1993年10月27日起张玉环开始失去自由,2020年8月4日江西高院判令张玉环无罪,共计9778天,依据《国家赔偿法》等相关规定,他可以主张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,若张玉环身体受到伤害,还可以主张生命健康赔偿金。

公开数据显示,2019年我国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46.75元/天,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可主张3390521.50元。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、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即1186682.53元。这样计算的话,张玉环基本可以主张4577204.03元赔偿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