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日上午,广西“百香果女孩”遇害案再审开庭。法庭上,检方建议对凶手改判死刑。此前,将10岁女童杀害的被告人杨光毅因为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死刑,二审因有自首情节被改判死缓。此后最高院阅卷提审,指令广西高院对该案再审。

15日9时许,案件在广西高院开庭审理,遇害女孩杨晓燕的母亲和舅舅到达法院,但因情绪激动中途退庭。“有证据显示,他(杨光毅)还猥亵过其他女孩,不判死刑的话还会祸害很多人。”“百香果”女孩的母亲陈女士接受采访时表示。

法院通报称,庭审过程中,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律师出庭发表意见。杨光毅及其辩护人围绕犯罪事实、证据及犯罪情节发表了辩护意见。杨光毅做了最后陈述。因涉及被害人隐私,开庭以不公开方式进行。

法院审理后,将择期宣判。

2018年10月,广西钦州灵山10岁女童小燕(化名)在回家途中,被时年29岁的同村男子杨光毅强奸后死亡。经鉴定,小燕被强奸伤害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和支气管,气管被锐器刺破,气管外周围血管损伤出血,血液直接流入气管、支气管,导致小燕机械性窒息而死亡。

2019年7月12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杨光毅死刑。2020年4月7日,广西高院二审以杨光毅存在自首情节为由,改判其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”。判决书显示,广西高院认为:“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、定罪准确、适用法律正确”,但因没有考虑到杨光毅自首等情节,因此量刑不当,遂作出上述改判。

该案的改判结果引发热议。5月10日,最高院决定对该案的终审判决进行调卷审查。5月11日,女童家属向广西高院提出申诉。2020年11月11日,最高院在阅卷后,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百香果女孩遇害案进行再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