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7日,据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消息称,近日,宁波市公安局宁海分局(以下简称“宁海公安”)成功侦破“1999·11·2”命案积案,抓获潜逃21年之久的命案犯罪嫌疑人。

1999年11月2日凌晨,宁海公安接到报警称:城关镇(现为桃源街道)竹口杨家村杨某在自家小店内被人捅伤,送医途中死亡。民警对现场进行了细致勘查,判定案件性质为入室抢劫杀人案,但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有限,也没有目击证人,在历时四个多月走访上千人后,专案组并没有发现太多有价值的线索。

受制于当时有限的侦查技术,案件侦办一度陷入困境。

在随后的21年里,宁海公安围绕此案组织开展了数次命案攻坚,刑侦大队明确专人保管所有涉案相关材料,只要破获命案或其它重特大侵财类案件,就会与该案的相关物证进行比对。

12月5日,公安部传来好消息,该命案的部分物证与福建永安警方上传的物证相匹配,物证所有人为“王某金,贵州龙里人”。

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福建,可惜福建方面没有找到“王某金”的具体身份信息;同时,贵州龙里地区也反馈当地没有叫“王某金”的人。

12月10日10时,民警在走访时,发现曾在永安务工的贵州龙里人王某金,与之前的“王某金”发音相同,具有重大嫌疑,而该王某金正在余姚。

当天19时许,专案组成功在余姚梨洲一暂住房内找到王某金。

据王某金交代,1999年,他在杨家村附近的一家砖瓦厂打工,收入微薄。案发当天,他口袋中仅剩20元钱,要留着吃饭,但自己又要抽烟,没钱购买,就想“搞点”香烟抽。他想到经常去看电视的小店老板,个子瘦小,还有点残疾,力气应该不大,认为自己可以到那个小店里“弄”点香烟来。

1999年11月2日凌晨,王某金带着刀和手电筒在小店周围踩点,他看到受害人杨某要关店门,便一把推开门进去,杨某发现王某金后,王某金立即用手抱住杨某,杨某拼命挣扎,大喊救命,王某金却用刀向杨某捅去……案发后,王某金逃回了贵州老家。

至此,“1999·11·2”命案成功告破,王某金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